业务项目名称:
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信息变更
业务受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业务办理流程:
申请人将办理所需资料交于区农经中心,由区农经中心查阅→将审核后的资料上传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赋码登记系统并出具变更后的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农业农村局审查并盖章→区农经中心通知经办人来领取变更后的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办理所需资料: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事项变更申请表》(经办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章);
2、经办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证明材料,包括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作出的变更决议、修订后的组织章程(含表决同意签字)、(集体)乡镇人民政府对换届变更事项确认证明文件等材料;
4、原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副本;
5、同时提交修订后的章程电子版及股权信息更正后的成员名册电子版。
6、成员信息变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事项变更申请表》(经办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章);经办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成员代表会议表决签字,加盖公章;变更对象信息。
不予受理情况:
办理资料不全的,指导办理人补充齐全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