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项目名称:
审核划拨预算外非税收入资金
业务受理依据:
《预算法》及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业务办理流程:
单位填写资金申请单(见附件)→归口股室开具拨款通知书(见附件)→综合股开具转账凭证(见附件)→转出银行盖章→国库股开具清算户收款通知书(见附件)→指标录入及审核
办理所需资料:
1、预算外资金申请单
2、与综合股对账单
不予受理情况:
资金申请单无单位领导签字盖章、非税收入专户余额不足、长期未与综合股对账、办理所需资料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