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项目名称:
审核划拨学生资助资金
业务受理依据:
1、鄂教助〔2020〕1号 《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2、鄂财教发〔2022〕25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业务办理流程:
区教育局向区政府提出请示报告→区政府转财政局提出意见→财政局出具意见并经分管、主管领导审签→转区政府领导审签→区财政、教育联合下达学生资助资金分配文件→财政局归口股室将资金下达至相关学校
办理所需资料:
1、主管部门出具的请示报告
2、区政府请示报告处理签
3、学生资助资金文件
4、受助学生数及所需资金汇总表
不予受理情况:
1、区政府请示报告处理签上无区政府领导签字意见
2、发放标准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3、办理所需资料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