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财政局 国资办 股室(单位)业务受理清单

业务项目名称:

区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方案审批

业务受理依据:

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8〕23 号)

业务办理流程:

1.企业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并报送区国资局;
2.国资办会同相关股室提出审核意见,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3.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区政府批准;
4.根据区政府意见,下发批复文件。

办理所需资料:

适用对象:区出资企业(一级企业)。报送材料:
1.企业上报的请示(具备行文文号);
2.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建方式、试点目标和原则、试点定位和发展目标、试点具体措施、试点授权机制和实施保障机制等内容);
3.企业内部决策文件;
4.最近一年度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5.区国资局认定需要报送的其他材料。

不予受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