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财政局 国资办 股室(单位)业务受理清单

业务项目名称:

企业增资事项审核

业务受理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 号)

业务办理流程:

1.企业上报请示;
2.资产管理股同相关股室提出审核意见;
3.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其中,因增资致使出资企业丧失控股权的,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区政府批准;
4.下达批复文件。

办理所需资料:

报送材料:
1.增资的有关决议文件;
2.增资方案;
3.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的必要性以及投资方情况(非公开协议情形);
4.增资企业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核准或备案文件;
5.增资协议(非公开协议情形);
6.增资企业的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表(证);
7.增资行为的法律意见书;
8.其他必要的文件。

不予受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