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财政局 国资办 股室(单位)业务受理清单

业务项目名称:

境外投资项目审批

业务受理依据:

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省政府国资委关于修改《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7)》的通知(鄂国资规〔2019〕1号)、《十堰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十政办发〔2017〕109 号、《十堰市郧阳区国资局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郧国资字〔2021〕7 号)

业务办理流程:

1.企业上报请示;
2.国资办初审;
3.征求相关股室及局领导意见;
4.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5.下达批复文件。

办理所需资料:

适用对象:区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所有境外投资项目。
报送材料:
1.申报对外投资请示;
2.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专家论证的投资项目还需提供论证结论和专家名单及其签名复印件;
3.法律意见书;
4.股权投资项目涉及的尽职调查报告、财务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专业报告;
5.企业投资决策机构决议或会议记录复印件。

不予受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