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项目名称:
主营业务核定
业务受理依据:
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省政府国资委关于修改《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7)》的通知(鄂国资规〔 2019〕1 号)、《十堰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十政办发〔2017〕109 号)、《十堰市郧阳区国资局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郧国资字〔2021〕7 号)
业务办理流程:
1、企业提交关于核定主营业务(或变更主营主业)的申请;
2、对企业拟核定主营业务依法依规进行审核;
3、征求相关股室及局主管领导意见
4、由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5、下达批复文件。
办理所需资料:
适用对象:区出资企业。
企业关于核定主营业务(或变更主营业务)申请以及近三年相关业务资产、收入、利润、员工等数额及其占比情况。
不予受理情况: